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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述史|王丽娜:把青春献给深圳,为打造法治城市建言献策

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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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娜

浙江人,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自1995年起在深圳执业,历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兼律师分会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获得深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广东省优秀律师、广东公益法律服务杰出贡献奖、深圳市律协成立30周年“服务律师奖”和“参政议政突出贡献个人奖”等荣誉,是深圳律师行业的领军人物。作为深圳市政协五届、六届和七届委员,王丽娜积极参政议政,在政协大会、专题议政会、协商会上的发言以及提交的提案多次刊登在《人民政协报》。获得了市政协“优秀个人”“优秀政协委员”“优秀立法协商咨询委员”等荣誉称号。

来深26年,我见证着深圳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见证着深圳的律师队伍日益发展壮大,见证着深圳创造中国法律界的数个“第一”……一直以来,我都为自己是“深圳人”感到骄傲和自豪,深圳开放、多元、包容的氛围给了我不断学习、拼搏的动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人至中年,在新阶段和深圳一同激情重燃再创辉煌是我当下努力的方向。

▲王丽娜在参加深圳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的留影。

在深圳住酒店一晚就花掉我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意识到了深圳和其他地方的差距。

深圳是律师行业改制最早城市 法律服务走在前列

1994年我第一次来深圳的时候,记得住晶都酒店每晚就要300多元,当时不到30岁的我在老家政府部门工作每月工资就300多元。一个晚上,几乎就花掉了我一个月的工资。

我出生于浙江,父母都是公职人员,有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进入到老家所在地的司法局工作,那时候工资每月90多元。1990年我通过了两年一次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执业证,成为当地新中国建立以来的第一位女律师。

1994年因公出差我来到了深圳后,了解到深圳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还是走在全国前面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深圳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深圳就已经开始将国办律师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所。当时深圳承担着很多内地和香港合作交流的事项,也包括法律服务的沟通和交流,特别是深圳当时的“三来一补”企业比较多,更需要用法律来保护港商和外商的权益。

辞去公职来到深圳

用心用情赢得口碑

1995年我辞去公职背水一战来到了深圳,前途未卜,不敢告诉家人已经辞职,只能暗暗发誓要干出一番名堂。当时的深圳南洋律师事务所刚好在招聘律师,我就顺利就职正式成为深圳市的一名执业律师。

此时的我才骇然感到出门只能靠BB机和公交的年代,想要在陌生的地方打开局面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我首先去寻找和拜访了浙江省驻深办事处和其他地区县市驻深办事处,拿着办事处给的老乡通讯录,逐个亲自上门拜访、或者寄带有名片的信函过去,一个月磨破了两双鞋。我接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是浙江老乡的货款纠纷案件,此后又有同事介绍担任外贸中心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我又到处免费给一些企业讲课,不但承接了一些企业的法律服务,还承接了企业员工介绍来的很多案子。我发誓一定兢兢业业、用心用情去承办每一个案件。获得口碑后朋友多了,我也就渐渐在深圳站稳了脚跟。

在深圳,我第一次见识了摩天大楼顶层的旋转餐厅,第一次吃到了辣椒面,第一次买到了“大哥大”、第一次学会了卡拉OK。那时候,深圳市以国贸大厦为中心范围非常热闹,但到上海宾馆以西基本是农田和小土坡,一到晚上便是一片漆黑。真不敢想象深圳的发展一路西行,现在的福田区和前海片区比世界一流城市还漂亮。

▲王丽娜在参加七届全国律协二次理事会议期间的留影。

深圳,从来都是先行先试的典型代表,敢于创新便是深圳人的代名词,也是吸引着我义无反顾冲向深圳的原因。

做深圳法律服务先行者 见证历史

1987年,深圳市政府在深圳会堂首次公开拍卖一宗编号为H409-4的土地,这标志着土地使用权在新中国第一次作为资产进入市场。土地拍卖“第一槌”引发新中国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一场革命”,为我国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不实行土地有偿转让制度,就没有完善的商品经济制度。这为深圳的住房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1997年初,深圳市被国务院房改办评为“全国房改先进城市”。那时候,我就被深圳敢闯敢试的气质所折服,此后房地产业务就成为我的主打服务业务,从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开发、再到建筑工程领域,为自己的执业找到了专业方向和专业领域。

1998年我承接了当时媒体炒得最热闹的一个商标抢注案件。当时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两个基本原则即申请在先和分类注册的原则。从1995年12月开始,我的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200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这次申请的特别之处在于中外贸将公众熟知商标的相同文字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如“凤凰”“长虹”等,同时又将与48家上市公司简称(含字号和简称的主体部分)相同的文字进行商标注册。到1998年7月2日,中外贸的200多件注册申请已有156件被核准注册。随后中外贸开始联系商标转让事宜。最终中外贸准备有偿转让的67个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撤销。当时,我是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之一,作为法律顾问,我在各大媒体报纸上发表文章跟一些学者和专家展开讨论,当时深圳多位法律界人士支持我的观点,认为中外贸的合法注册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此案出现后,才有了驰名商标的概念,并规定驰名商标可得到全类别保护。到2003年6月国家出台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成立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参与众多法律服务项目

2000年,我迎来了人生中的重要节点——我的儿子出生了,为此我休息了一年。2002年,我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霆所)。我常常对儿子说:“妈妈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你,另一个是叫瑞霆”。

2002年8月,我和另外三位律师共同创建了瑞霆所。成立之初,律所不过五六名执业律师。我从扎着马尾上庭的小丫头,长成了瑞霆所主任和首席合伙人。我一直认为律师是高端专业服务人员,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当事人去进行诉讼是最无奈和最不得已的最后方式方法。我穿上律师袍就应该在法律框架下和服务范围内,为当事人依法争取最大的权益。多年来,我经手的案件超过1000件,为了能与当事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避免被对方情绪左右,我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律师工作独立性较强,同时又需要密切合作,在发挥个人专长的基础上要整合资源,实现共赢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表现。每次遇到重大案件,我总会组织大家一起参与,这不仅是解决案件的过程,也是为年轻律师积累经验的过程。

在重大事件和社会公益活动中,瑞霆所从不缺席,多年来参与了多项政府法律服务项目,从2010年到2020年,瑞霆所连续十年担任深圳市妇联的法律顾问和服务团成员,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等。十九年来,瑞霆所也从当初十几人的规模扩充到后来100的多名人员,先后获得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深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第十四届深圳知名品牌等多项荣誉。

▲王丽娜

2010年,我有幸成为深圳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从不缺乏改革故事的深圳,那一年尝试在律师协会和会计师协会,通过公推的方式协商产生政协委员,这是全国首次和首例。

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建言献策

推进城市法治建设

我是家里的长女,从小性格外向,学校演讲、唱歌跳舞各种表演中都有我的身影,养成了不怯场的习惯,也正因如此不论在深圳市律师协会任职还是作为深圳市政协委员,我始终坚持自我,活跃在各个现场,始终关注着深圳律师行业的发展。从成为政协委员的那一刻,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认真学习,发挥法律人的专业优势,为深圳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在两届政协任期内,我提交了近20份提案,参加了三次大会发言,参加了首期的“委员议事厅”,参加了两次“委员社区讲堂”,参加了多次专题协商议政会和政协热线、政协论坛等节目,通过不同形式积极认真履职。

2013年市政协五届五次全会期间,我“赶场”赴三个专题议政会发言,议题包括“法治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强市建设”。同年在参加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专题议政会上,我作了《制度建设是树立法律权威、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环节和必要保障》的专题发言。2014年在参加建设一流法治政府专题议政会上,我作了《构建政府与民众互信,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发言。2016年在参加提升城市公共安全专题协商会上我作了《高层楼宇电梯与消防安全》的重点发言。每次为了做好发言准备,我查阅大量国内外资料,和同事一起给每个政府部门打电话,在网上咨询第一手资料,了解政府公务人员对民众办事的态度、效率和是否依法行政等。只有这样才能在发言时用数字说话,用证据说话,让更多的委员和广大的社会公众了解深圳的行政执法状况和执法水平。最后,我的努力没白费,每次的发言都受到很大的关注和鼓励。

我是学法律的,作为深圳市政协第五届委员我却成为了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的委员。为了能在文化委的调研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地发言,我从一个对文化产业不太熟悉的门外汉,到目前在律所已经组建文化产业法律服务团队的专业律师,我们还为文博会汇编了《文化产业法律法规政策指引》手册,并在现场免费赠送。

2015年,我成为深圳市政协第六届委员。敏感地捕捉信息并洞察其中的社会问题,是政协委员的基本素养,而律师的话语体系十分适合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作为一名曾经在体制内工作过的人员,我始终关注机关单位那么多雇员们的切身利益和各项权益。2004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这标志着一项创新的人事制度得以创立。政府雇员制度,本意是为了改革僵化的人事体制,引入企业人事管理体制,实施合同化管理。但是雇员制实施十几年来,虽起到预期成效,但还是带来了雇员身份定位尴尬、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等诸多新的问题,深圳政府雇员制亟需进行改革。

针对这种情况,2017年我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尽快推行“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政府雇员制度的建议》,这是一份承载着深圳市数千名雇员期盼的议案,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政协报》全文刊登后,雇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我还收到了雇员们给我送来的锦旗。

多年来,我始终秉持放下私心,坚守社会公共利益的念头,在政协委员的位置上发出真实的声音。

热心公益发起爱心接力

带动深圳律师捐资助学

从全国律协理事、广东省律协常务理事到深圳市律协副会长,十多年间,我见证了深圳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过程,2016年深圳市执业律师人数突破万名,至今已突破二万人员,多年来我见证着深圳法律服务业务稳步推进,也见证着深圳律师们在公益事业上发光发热。

从1997年以来,捐资助学都是我和深圳律师的良好传统,除集体捐助外也时常进行个人捐助。2003年的一天,我正在观看电视台播出的《真实故事》。故事讲述安徽青年教师周老师放弃留城机会,回到金寨县燕子河镇小学教书育人的故事。学校只有他一个老师,同时教一至三年级共30多名学生。除了教学,他还要给孩子们做饭吃。这些学生每周要背一袋米从10里以外的家中来学校。为了学生,周老师很少回家,妻子分娩时他也不在身边,最后妻子因为难产去世。从此他与幼小的儿子相依为命。节目结束后,我立即拨通电视台电话,打听周老师的联系方式。根据电视台提供的地址,我给老师汇去了4000元,其中3000元给他自己生活用,1000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但是,周老师将全部费用都用来资助贫困学生。此后,我每年都汇去一定费用助学10名孩子到小学毕业。2007年3月,我提出在金寨捐建希望小学,这一想法得到律协会员,特别市女律师们的热烈响应,我也被授予希望小学名誉校长。

2010年10月,我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副会长,带领深圳市律师协会15名女律师驱车400公里,到粤北山区的翁源县龙仙中学捐资助学,捐款总额超21万元,用于资助该校42名贫困女高中生完成学业。多年来,爱心接力从未停止,每逢节假日,各种深圳律师公益助学的新闻屡见报端。2012年瑞霆所被授予第九期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企业”提名奖。

如今深圳经济特区已经走过40多年,我也同样到了中年,人到中年,最应该做的就是把结构调整好,带领新的年轻人二次创业。

把青春年华献给深圳

跟深圳同步二次创业

回首来深的26年,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来了就是深圳人。有一段时间,无论去哪里出差,我始终觉得还是深圳好,回到深圳就是回到了家。在我的工作时间里,三分之一的时间给了参政议政和行业服务,三分之一的时间给了律所管理和发展,随后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办案。我的丈夫是公务人员,儿子在国外留学,本科快毕业了,多年来一家三口呈三角形三地分居。幸好现在交通便利、科技发达,即便我和儿子有着12个小时的时差,每天视频也没觉得距离遥远。从二十几岁来到深圳,我将青春年华都献给了深圳,我特别喜欢、特别爱护也特别感谢深圳这座城市。

一直以来,我个人奋斗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和极限,常言道一个人走得快,但一群人跑得远。2020年,我选择与连越律师事务所合并,试图让年轻的律师们在更大的舞台上施展才华,这应该是一种使命。人到中年,渐渐失去激情,但只有找到新的兴趣点和爆发点,才能热情重燃。一直以来,法律和生活始终息息相关,只有继续着力打造诚信服务政府,全面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才能做到真正的文化驱动,不断点燃“新深圳人”的热情。

出 品: 深圳市政协 深圳晚报社

总策划: 林 洁

策 划: 乔恒利

监 制: 尹昌龙 王 蕾 叶晓滨

顾 问: 黄 玲

统 筹: 林 航 赵 青 陈 莉

执 行: 王 硕 成 功 郑舒琪

口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口述地点: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

采访撰稿: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见习记者 余瑶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