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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跟时代步伐 紧扣深圳实际瞄准先行示范打造人民政协理论高地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22-01-04

近年来,深圳市政协依托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用生动的协商民主实践和深入的理论研究来回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命题,在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5月,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向市政协各专委会、市各民主党派、各区政协、研究会理事等共征集论文40余篇,并选出17篇论文入选论文集。

12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深圳要紧跟时代步伐、紧扣深圳实际,瞄准先行示范打造人民政协理论高地。会上,来自市、区政协的5名优秀论文代表就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专题研讨。


市政协提案委:

打造“深圳标准”助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深圳近年来积极探索出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为全国政协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张波表示,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是指编制提案“建议清单”和“办理结果清单”,并将其运用于提案工作各环节,实现清单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提案审查难、意见建议落实难、提案工作评价难和考核难。

张波表示,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是逐步推进的结果:2017年,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将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逐一对应,形成“对账单”,使提案写得好不好、办得行不行一目了然;2018年,创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将清单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流程,实现“一张清单做到底”;2019年,建立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实现对提案工作质量的清单式量化评价;2020年,联合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各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设计,制定《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形成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提案工作“深圳标准”;2021年,《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在全市落地实施。

而通过建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打造提案工作“深圳标准”,张波认为,深圳市提案工作实现了6个转变:评价考核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提案办理从“虚功”向“务实”转变,提、办双方从“两张皮”向“一体发力”转变,提案文风从“长篇累牍”向“言简意赅”转变,提案工作从“相对封闭”向“更加开放”转变,提案委从“大包大揽”向“突出重点”转变。据统计,2017-2020年,平均每件提案促成落实的工作事项,从1.6项提高到6.22项,提案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立法协商为“协商于决策之前”找到了好切入点

“5年多来,市政协召开各类立法协商座谈会120余场,征求意见上万人次,报送深圳市委立法协商建议报告16份,提出建议211条,采纳率达80%以上……立法协商工作已成为深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靓丽品牌。”来自市政协社法民宗委的政协委员张斌说。

在中共深圳市委的领导下,深圳市政协2016年开始开展立法协商工作。张斌表示,5年多来,市政协就我市立法计划和食品安全、养老、地下空间管理等事关深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了协商。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市政协致力于立法协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创新性地制定出台《政协深圳市委员会立法协商工作规则》、编制深圳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其中《规则》是全国及地方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最系统、最完整的规定之一;“地方标准”12月13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在全国属首创。

张斌称,立法协商凸显了协商民主的界别特色,为提高我市立法质量、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出积极贡献,为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如何在“协商于决策之前”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

在张斌看来,5年多来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坚持了5个“结合”:即坚持廓清认识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努力增强自信、统一思想;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和履行政协职能相结合,确保立法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顶层设计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力争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化;坚持发挥政协优势和深圳特点相结合,打造立法协商深圳政协特色;坚持发扬传统和注重创新相结合,助力深圳法治建设先行示范。

罗湖区政协:

以制度化建设让民主监督有刚性有实效

在基层政协实践中,政协的民主监督相比于其他政协职能而言,往往成为“短板”——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缺乏刚性,因此一些单位有应付、推卸的想法。“在工作中,我们觉得这种情况根源是没有制度可遵循。因此,必须建立民主监督制度化运作方式,才能确保民主监督取得实效。”罗湖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危佳燕说。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基层开展民主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此,罗湖区政协就基层民主监督开展了积极的探索。

如何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罗湖区做了三方面的实践:一是改聘为派,增加权威性。改变以前部门聘请民主监督员的做法,政协民主监督员由政协统一招募,集中委派,分别排到街道、区直部门开展监督,让大家真监督。二是从松到严,增强规范性。建立了班子统筹、专委会和办公室协调、监督小组组长负责的工作机制,每年制订计划,加强培训指导,让大家会监督。三是由分到合,增加协同性。编制民主监督工作指引,明确各方职能、时限要求,让大家善监督。委员参与监督情况,纳入委员履职积分,所以通过制度建立,让民主监督走向制度化、程序化。

危佳燕表示,实践发现,在监督过程中,各民主党派通过参与监督,了解了社情民意,并通过提案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反过来又倒逼了委员履职能力的提升。

“民主监督就是一面‘后视镜’,一方面,能够看到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政策有没跑偏,另一方面,也能让委员及时给予纠偏。”危佳燕说。

龙华区政协:

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助力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龙华区政协副主席王志毅表示,近年来龙华区政协着力推动政协工作触角向基层延伸,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为充分发挥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志毅介绍了龙华区政协的做法:强阵地,高标准建设1个区政协“委员之家”和11个街道、界别“委员之家”,并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和委员所在单位建成17个“委员联络站”;“促运行”,依托“家”“站”成立17个基层协商议事会,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推进落实,对“协商什么、谁来协商、如何协商”作出部署安排,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将委员下沉各“家”“站”开展协商活动情况纳入委员考核体系,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提质效”,精准“选题”、着力“破题”、督促“答题”,通过深入组织协商参与主体开展视察调研、协商座谈、建言献策等协商活动,并通过不同渠道敦促责任部门办理落实,切实推动协商成果高效转化落实

龙华区政协协商在基层治理中的价值和活力日益凸显。王志毅表示,目前,全区已累计组织开展基层协商议事活动158场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96个,帮助化解矛盾纠纷48起,包括“断头路”、居民用水“抄表到户”、交通拥堵等问题。此外,社区委员“面对面”等品牌活动,有效拉近了街道社区、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协离自己很近,委员就在身边”。

光明区政协: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要把握好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辩证关系

光明区政协副主席刘晓鹏提出,近年来,光明区政协通过对辖区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样本分析,认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存在大与小、义与利、本与末、慢与快的辩证关系。

为此,刘晓鹏建议市县政协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在正确认识四种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协商议题。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注重选择切点小、关联广、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协商。在选择协商议题时,可以采用党委政府点题、委员荐题的方式确定,也可向街道、社区党组织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公开征集选题。

二是准确把握协商主体。坚持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在同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根据不同的协商议题,积极组织群众代表、有关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代表和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协商的积极性。

三是准确把握协商过程。围绕“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打造独具自身特色的“协商平台”。灵活运用调研、视察、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商。积极推动形成学习—视察监督—一线调研—专题协商——回头看—宣传宣讲等6个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协商闭环工作体系。

四是准确把握协商结果。加快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需要落实的事项,积极助力有关部门或街道组织实施,公开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受党委政府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及时报告;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可操作建议,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反映。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