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专委会动态 > 

提案故事 | 提案答复:用“清单”对账解决答非所问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2-01-0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用“清单”对账解决答非所问   清单式答复

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法”的形成,起源于2017年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主要是借鉴会计对账方式,将提案答复中的办理事项摘出来,做成明确清晰的办理结果清单,办理效果一目了然,对解决“重答复轻落实”弊端提供了靶向。

“探索编制提案工作清单,借鉴会计对账方式,在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之间形成逐一对应关系,以机制创新倒逼提案工作提质增效。”2019年5月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深圳市政协时任主席戴北方介绍了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的做法。

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是深圳市政协探索施行“清单式提案工作法”的“策源地”,是这项创新起步的原点。后来的一系列动作乃至标准制定,都是由“结果清单制”向上游、下游拓展和延伸的硕果。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的探索,奠定了整套方案的思路。

为什么要编制结果清单?事情要从委员“被满意”的现象说起。

政协委员常自嘲“说了白说”,意思是提出的建议对一些部门没有强制性、约束力,也可能不会引起重视。为了提高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委员可以用“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对办理工作作出评价。

2015年、2016年,委员们反映很多的是,对办理结果并不满意,又不得不作出满意的评价。甚至有政协委员给时任市委书记写信,直指满意率的评价是“废招”。与此同时,市绩效办也提出,提案办理考核大多100分、最少也95分以上,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显得没有多大意义,不如让出宝贵的指标给其他项目。

本来挺好的一招,缘何成了鸡肋?要不要取消评价?明明不满意为何又给了“满意”的评价?

首先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提案管理系统中,办理单位将提案答复提交后,如果委员两周内没有做出满意度评价,系统即默认为“满意”。如此设置,委员体验不友好,“被满意”的感受由此而来。如果办理单位抱着应付态度,可能还巴不得委员不要点开看,就此万事大吉。

先做一件小事:把默认“满意”设置修改为“委员没有评价视同不满意”。这一小小的修改,带来了根本改变,要求办理单位落实提醒委员做评价的责任。过去可以不见面的“文来文去”,现在要打电话、发微信建立联系了。

接着做一件“大事”:对每件提案与答复进行“体检”。这完全是下笨功夫、下苦功夫!2017年立案提案571件,对每件提案及其答复进行“手动”梳理,一件件地列出“当年已完成事项”“当年已开展工作”和“明年待落实事项”。此举借鉴了会计工作中的“记账”和“对账”方法,将提案答复中办理的事项摘出来,建立与提案建议明确清晰的办理结果清单,汇集成“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汇总表”。

统计结果显示,90%以上的提案都有具体落实事项,平均每件提案推动事项约六项。不过,令人不解的是,54件提案没有任何落实事项!然而,2017年市政协收到提案人反馈意见中,满意的占98%,基本满意2%,不满意的提案一件也没有。面对这样的提案答复,委员是如何做出了“满意”评价的?提案委将“账单”发给了每一位委员,希望他们解释“满意”的原因。

提案办理结果清单暴露了办理工作中的问题。提案落实事项少,既有提案人的原因,也有办理单位的责任。有些提案建议空洞,无实质内容,甚至是政府已完成的工作。同时,也有的办理单位只重视委员评价,忽视了提案办理,即使提案的意见建议脱离实际,往往是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清单”一出,情况变了。“清单”清晰地展示了提案的撰写水平和办理质量,对提、办双方都构成一定压力,有效减少了提、办双方“认认真真走过场”现象。2018年深圳市政协平均每件提案完成事项3.14项,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提案只有5件。与上年相比,每件提案完成事项数量增长了93.8%,无成果提案减少了91%。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