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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故事 | 提案服务:用制度筑牢提案工作“根基”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发布时间:2022-02-2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系统总结深圳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政协现开设《提案故事》专栏,以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忠实记载市、区政协82项提案工作创新做法,真实再现“一年一小步,年年有进步”的提案工作探索轨迹。

提案服务

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三位一体,构成了提案工作质量的完整体系。深圳市政协不断调整服务思路,从开展提案征集、督办、反馈等传统服务方式,向保障提案基础工作的培训、分析、信息化建设、宣传等全面服务跃升,把服务贯穿提案工作全流程,为搞好提案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特别是坚持制度机制建设先行,通过建立提案办理培训机制、开展提案工作满意度调查、推动建立市区政协提案联系会机制、开展提案和提案工作清单分析、推进“互联网+提案工作”以及打造提案工作宣传阵地等多项举措,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为创建服务型政协机关组织提供了深圳样本。

用制度筑牢提案工作“根基”  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

从2016年开始,深圳市政协加大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力度,目前共推出了19项提案工作规章制度,涵盖综合类、审查类、办理类等类别。下一步,深圳市政协将全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机制、协商工作清单机制、拓宽协商渠道机制、协商质量保障机制等九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预计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协协商制度体系。

开展监督性提案督办工作,是2017年以来深圳市政协的一个新尝试。通过遴选一批监督性提案进行集中督办,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有利于提高提案办理质量。那么,这项创新性举措如何顺利落地,又是如何推进并取得效果?其中关键因素是什么?答案就两个字:制度。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形式。意识到了完善制度体系在提案工作中的重要性,2016、2017年,深圳市政协陆续提请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提案,并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两个文件:《市委常委领衔督办民主党派重点集体提案办法(试行)》和《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办法》。根据文件要求,所有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别领衔督办1件以上重点提案。

“两个制度性文件的出台,加上市委书记、市长和各办理单位一把手领衔督办提案,有力保证了提案尤其是重点提案的办理效果。”六届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谈到这项创新举措时说,“提案工作要提质增效,制度先行是保证”。

以前对重点提案的界定模糊不清,没有规范,不但影响办理质量,而且提案工作效率也低。2017年11月,深圳市政协制定《重点提案培育、遴选与督办办法(试行)》,对重点提案的培育、遴选、督办都分别设置了严格程序,并明确规定:“重点提案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对宏观决策和长远规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样一来,不但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有很大提升,更多精品提案也受到重视和优化。

围绕提案的撰写、提交、审查、交办、办理、督办、反馈、考核等关键环节,市政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近年来完善了很多制度。如结合“清单式提案工作法”的推行,制定《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试行)》。这套质量指标体系,有效“倒逼”各环节主动查找问题,提高质量。

深圳市政协在一年一小步、锲而不舍的创新努力中,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优化。截至2021年上半年,市政协已推出19项制度规范。拥有如此完善的提案工作制度设计,这在全国尚不多见。根据市政协有关计划,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机制、协商工作清单机制、拓宽协商渠道机制、协商质量保障机制等九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预计到2025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协协商制度体系。

编辑:赵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