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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深圳政协发布时间:2022-04-10


现将政府系统办理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批质量高、选题准、针对性强的提案。据统计,市政协共收到提案739件,其中大会提案714件,平时提案25件,经审查立案579件,交付政府系统办理567件,占交办提案总数的97.93%。按照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圆满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市政府系统办理的567件提案应有答复616件(部分提案需多个单位分办),截至2021年底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61件,占74.84%;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119件,占19.32%;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32件,占5.19%;所提建议留作参考的(D类)4件,占0.65%。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政协提案与推动落实政府重要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市领导统筹部署、办理单位落实责任、督查部门跟踪督办的办理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市“两会”结束后的第二天,覃伟中市长即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覃伟中市长强调,要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沟通,把政协提案办理与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办好政协提案,切实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不仅要答复好,更要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真正推动解决问题。提案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领导带头领办重点提案,对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指示,研究协调有关问题,将办理工作抓细抓实。政府系统各办理单位严格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部署办理工作、领办重要提案、带头沟通协商、抓好协调督办。为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各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重在落实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密切沟通协商,推动形成共识。市政府秉持全过程沟通理念,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着力提高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满意度。市“两会”期间,覃伟中市长参加市政协联组讨论会、大会发言、市领导与港澳委员座谈会等会议,其他市政府领导参加各界别协商会议,与政协委员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抽调工作人员到各会议现场记录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本着“意见不过夜、沟通不隔日”的原则,当天即交付相关单位研究办理,尽最大努力增进理解、求得共识。据统计,会议期间共收集整理委员意见建议874条,交付62家单位研究办理,95%以上的工作建议得到迅速回应。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市政府办公厅与市政协相关工作机构通力合作,畅通市领导与政协委员沟通渠道,让市领导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办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各办理单位严格落实与政协委员直接沟通硬要求,始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主动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通过建立微信沟通群、召开座谈会、上门会商、邀请政协委员一起调研等多种方式,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交流,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办理质量与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获得新一届政协委员的肯定。

(三)强化督办考核,建立刚性约束。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继续将办理政协提案和向政协通报工作、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络情况纳入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不断健全提案办理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跟踪检查办理工作中的任务签收、沟通协商、办理答复、结果公开、工作落实等各个环节,全面掌握各单位办理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切实提升提案办理质量。政府系统各部门突出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建立了富有成效的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将政协提案办理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全程督办,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并将办理情况纳入相关责任人员的年终考核,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三、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1年,市政协研究确定覃伟中市长领衔督办1件主提案及3件相关提案,其他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7件重点提案,涉及保障重点产业链安全、强化科研资金管理、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构建民间河长长效机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提升智慧停车治理水平、推动港口信息化转型等多个领域。市政府办公厅第一时间分别交付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健康委、水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司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8个单位牵头办理,并跟进指导办理方案的制定,做好答复的审核把关。各办理单位本着对重点提案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定办理方案,积极吸纳意见建议,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涉及产业链发展及科研资金管理的2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政协深圳市委员会2021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市政协研究确定《关于打造我市优势产业链,保障重点产业链安全的提案》等“1+3”提案为覃伟中市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覃伟中市长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亲自审定办理方案,并对办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部门对照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主动作为、深入研究、狠抓落实,大力推动重点产业链做优做强。一是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制定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前瞻布局8大未来产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聚焦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特高压、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组织实施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推动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印发《“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助推创新产品开展市场推广应用。二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立法支撑保障。高标准建设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等4家省实验室,前瞻布局12家基础研究机构和11家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大力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三是加强招商引商,补充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链长制”工作机制开展精准招商,首批八条重点产业链均绘制产业链结构图、技术路线图、企业分布图等图谱,谋划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成立产业链集聚定向招商服务专班,2021年各服务专班共挖掘308个意向来深投资项目,推动141个项目(含63个优质项目)投资落地。

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等提出的《关于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金管理的提案》,由郑红波副市长领衔督办。各办理单位深入调研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密切与提案人沟通交流,将提案办理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市科技创新委作为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的主管部门,已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规律的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并建立了包括基础研究项目、高校稳定支持、粤深联合基金等在内的多层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助体系。我市自然科学基金设立以来,共资助项目近4000项。在市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各类科研主体从事基础研究能力不断增强,科研竞争实力逐渐凸显。

(二)涉及民生问题的2件重点提案得到有效落实。

对外友好和侨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疾控体系建设的提案》,由陶永欣同志领衔督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20个市直部门及各区认真研究,努力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工作成效。一是加强宏观研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态势开展研判,并对健康深圳建设、公共卫生强化行动等开展专题研究。同时积极推动疾控体系改革,研究构建“大疾控”体系。二是健全疾控体系联防联控平台。通过深圳市疾病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传染病进行风险评估及预测预警。正在建设的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将实现指挥一键触达、部门一体联动、基层一站服务、居民一码通行的全市疫情防控及应急指挥调度。三是强化应急演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多次开展综合市场、发热门诊、健康驿站等场景下出现疫情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此外,每年开展“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并组织全市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队开展实战演练。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民间河长”长效机制的建议》,由张华副市长领衔督办。市水务局密切与绿源环保民间河长组织、志愿者河长联合会等组织沟通协商,深入调研民间河长在参与河流治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为落实提案提出的“规范民间河长管理机制”建议,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和团市委等部门研究编制《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对民间河长的主管部门及准入、评价、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培训、经费支持、跨地域交流、问题反馈、信息公开等保障机制,切实推动民间河长更好发挥在河流监管、巡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涉及人才发展的2件重点提案得到大力推进。

市总工会提出的《关于先行示范探索我市“三新”领域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模式的提案》,由陶永欣同志领衔督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办理单位认真研究提案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一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制机制建设。出台全国首个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标准《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在美团、顺丰等重点平台企业以及平台企业园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二是加强“三新”领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通过增强与法院的裁审衔接,对新型疑难案例加强研究,统一裁审标准。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招聘自有员工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全面摸排,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省政策文件,允许非本市户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办理承诺制就业登记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范畴。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律师行业,助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提案》,由郑红波副市长领衔督办。市司法局认真梳理重点问题,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多方联动,推动提案建议落实到位。针对提案提出的“促进青年律师行业发展资源均衡发展”建议,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协,围绕改善青年律师执业环境、提高青年律师职业素养、搭建青年律师展示交流平台三个维度服务青年律师;针对提案提出的“强化涉外高端法律服务”建议,市司法局与市律协、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等部门合作,坚持“搭平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共同构筑深圳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此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在引才育才方面狠下功夫,着力营造良好的律师行业发展软环境。

(四)涉及基础设施信息化转型的2件重点提案得到有力推动。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提升智慧停车治理水平的提案》,由刘国周副市长领衔督办。市公安局等部门积极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停车治理与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已搭建智慧停车云平台,全面接入我市经营性停车场、非经营性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基础数据,以及经营性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动态数据。基于停车基础数据库,我市进一步开发建设了共享停车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停车资源信息在线发布、在线查询、在线预约、在线导航、在线支付等功能。

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推进深圳港口信息化建设的提案》由余钢副市长领衔督办。办理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商务局、深圳海关等办理单位深入一线调研港口信息化建设情况,充分听取港口、船代、系统建设企业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提案落实。目前,深圳港已实现出口作业无纸化,进口环节涉及海关业务的无纸化工作也已完成,现正进一步扩大进口提箱无纸化使用范围。同时,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港口企业搭建深圳港公共数据平台,实现与国际贸易(深圳)单一窗口与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港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利。

四、积极吸纳,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见效

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府系统各办理单位以办理质量为核心,以工作实效为目标,把政协提案办理与本单位重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动将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刘丹宁等委员对此高度关注,建议推动深圳产业数字化转型,将深圳建设成为国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新高地。市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大力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能级。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了《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12个重点发展领域及9项重点任务,并明确下一步发展思路。二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推动鹏城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启动运营深圳市国资国企信创攻关基地、南山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中心、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深圳湾创新中心+华为研发中心+各区分中心+重点行业信创攻关基地+联合实验室”鲲鹏产业源头创新平台体系。三是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出台《深圳市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推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落户龙华区,加快广东省工业边缘智能创新中心建设。四是着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编制《深圳市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高质量建设5G网络,推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重点领域行业专网建设,助推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推动将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落实“双碳”要求的具体措施。高瞻等委员在《关于建议统筹实施碳排放战略,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建议我市进一步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率先实现“双碳”目标。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充分挖掘提案意见建议,积极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一是研究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对全市碳排放趋势、达峰时间及实施路径进行分析,研究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各领域行动计划。二是培育壮大新能源及绿色产业。研究编制《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建立深圳市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强对高水平绿色供给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三是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发布国内首支绿色治理指数、绿色金融指数及首个投融资活动碳足迹环境信息报告,创新推出支持辖区内小微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再贴现绿色通道。四是有序推进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构建。发布全国首个碳足迹评价通则,编制形成涵盖手机、服装、乳制品等产品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并选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试点评价,形成评价示范案例。五是稳步推进碳普惠引导激励体系建设。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研究起草《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联合腾讯打造“低碳星球”普惠小程序,推动形成全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新风尚。

(三)积极推动将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实现“老有颐养”的真招实策。林娜委员在《关于完善养老服务实现“老有颐养”的提案》中,就高水平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不少操作性强的建议。市民政局等部门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提案建议转化落地。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形成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纲领、若干中长期规划为核心、30余项政策文件为基础的“1+N+X”多层次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目前,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等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预计到2025年全市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将实现街道全覆盖,全市老龄化社区实现社区长者服务站点全覆盖。三是开展“老有颐养”标准化建设。编制“老有颐养”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养老机构信用信息监测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规范》等地方标准,发布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价,全市48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质量评价。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专业院校培养人才,支持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全日制大专生学历教育。加强社会培训,提升在职人员技能水平,2021年共完成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达1.5万人次。

(四)积极推动将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便利市民出行的实际行动。段海委员在《关于高质量打造“自行车友好城市”的提案》中指出,自行车交通对于建设国际低碳城市、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新时尚具有重要意义。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改善骑行环境。一是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修订了一系列地方规范,在建设审批环节强制要求新建道路同步设置独立路权的非机动车道,并引导在现状道路改造时优先设置独立路权的自行车道。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530公里非机动车道建设。二是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印发《深圳市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实施方案编制指引(试行)》《深圳市轨道交通接驳设施规划编制指引》,明确轨道站点周边人行道、自行车道、自行车停车设施、风雨连廊等接驳设施建设方案。三是加强非机动车配套设施建设。印发《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围绕轨道站点、常规公交站点、重点商圈等公共区域,利用路侧及绿化空间等施划路侧非机动车停放区,目前全市已施划完成近3万个非机动车停放区,同时积极研究在规划轨道站点主体工程时同步规划建设自行车立体停车库的可行性。

五、结果公开,接受委员和市民监督

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密切政府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理单位在答复提案人后,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且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21年,除部分提案答复内容涉及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不宜公开外,其余提案的办理结果均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政府系统的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协委员的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一是个别办理单位对委员反映的问题分析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解决一件、带动一片的政策效应也不够明显。二是部分单位主动沟通的意识不强,被动接受监督多,主动通报工作少,政协委员与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三是个别单位办理人员频繁调整,工作没有衔接好,影响办理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政府系统各单位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一是进一步突出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导向。更加突出办理举措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更大力度推动提案意见建议转化为实际工作措施。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系统研究、统筹考虑,实现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与政协委员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向政协委员汇报工作进展,积极配合政协委员各项视察调研,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研提意见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树立办理工作质量标杆。系统梳理各办理单位先进经验,形成指导性强、可复制推广的办理工作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编辑:童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