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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述史 | 胡在礼:亲历见证光明农场深化改革历程

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22-08-19

胡在礼

1962年生于重庆,现任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一级调研员。1980年应征入伍,1985年至1999年先后在宝安区政府多个部门工作;1999年至2022年,先后任(宝安区)光明新区(光明区)光明街道党工委员、武装部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调研员),马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一级调研员等职位。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作家协会会员。

多年的基层工作让我深深感受到,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肩头的责任。在面对改革中的疑难杂症时,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力求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政策扶持。尤其是在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社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问题上,能够立足基层实际,鼓励基层同志直面问题,大胆探索,敢于担当,一切基于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为老百姓谋福利。这是深圳市各级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更是光明一如既往发展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有幸参与并亲历光明农场自1999年以来的重大改革以及光明20多年的发展建设,也深为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光明各个阶段的改革发展所作出的果断决策感到振奋。

除了银行、税务所和法庭没权办,其他如小学、中学、医院、公安分局等,该有的光明农场都一手包办了。‍

从宝安来到光明

参与光明农场“政企分家”改革

我是重庆人,1980年11月,我应征入伍来到深圳龙华。退伍后,进入当时的宝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1999年,我调来光明街道办,作为建设者之一,我有幸参与了光明农场最深层次的体制改革,也见证了它20多年的发展和变化。

光明农场初创于1958年,由华南农垦总局等5个单位组建,原名“广东省国营光明农场”,随后由于隶属关系和经济结构的改变,先后多次改名。我到光明工作时,光明农场的全称为:深圳市光明华侨畜牧场。

1978年,在改革开放大潮之下,光明农场迎来经营上的突破,率先引进了晨光乳业等大型项目。次年,由于国际关系的变化,光明农场接收了一批越南归国侨民作为职工,同时为他们安家置业提供了条件。这些归国侨民,在此后的几十年中作为重要的建设者,参与和见证了光明农场不同阶段的改革进程。

1980年前后,光明农场依托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养殖业,兴办了8大牛场,乳制品迅速赢得了香港市场的七成份额。除了乳制品,“亚洲最大的鸽场”“内地第一个现代化养猪场”等称号也逐渐传开,光明乳鸽的品牌在大江南北迅速打响,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光明农场相较于广东省内其他农场,取得了明显的领先优势。

但是,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快速发展,深圳各区都迎来了经济崛起的机遇,而光明农场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逐渐显露出经营弊端。

国营农场的特点是场办社会。除了银行、税务所和法庭没权办,其他如小学、中学、医院、公安分局等,该有的光明农场都一手包办了。“企业(场)办社会”的模式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为此,光明农场开始探索新的改革之路。1999年,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理顺光明华侨畜牧场体制彻底实行政企分开的实施方案》,初步解决了光明农场(时为光明华侨畜牧场)政企不分的问题,经营部分作为市属国有一类企业,划归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管理;社区部分成立光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为宝安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下辖9个社区。正是因为这次体制改革,我从宝安区调到光明街道办事处工作,成为光明街道办事处的第一批干部。

然而,一些政府职能仍然留在光明农场,比如土地管理、公安、市政等。在此过程中,我们不断与光明农场磨合协调,寻找问题,并向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宝安区报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2年6月,深圳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撤销“光明华侨畜牧场”建制,将“深圳市光明华侨农场(集团)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下放给宝安区作为区属企业。光明街道办和光明农场实现了最终分离。所有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都划归街道办事处管理,彻底结束了“政企合一”的历史,也解放了光明华侨畜牧场的生产力。

我们用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精神,让同富裕这项民心工程在光明落到了实处。

实施同富裕工程

帮扶贫困改善民生

过去光明农场基础设施较为破旧落后,城市化水平很低,道路狭窄且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是漆黑一片。而旁边的公明街道和石岩街道则灯火通明。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一些年,在2000年前后,光明农场的利润已经很薄。光明街道办成立后,宝安区委区政府对光明进行了全面调研,发现光明街道(农场职工)原居民(侨民)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农场职工大多生活困难。宝安区委区政府将情况报告给市委市政府,并请示将光明农场纳入“同富裕工程”中。得到批准后,光明街道成立了同富裕工程领导小组,从两个方面实施同富裕工程。

首先是建设同富裕安居工程,2002年,深圳市投放资金,为光明街道有刚需的贫困户规划了两期安居工程,总投资4.3亿元,共建设1030套安居房,彻底解决了无房户(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

其次,建设同富裕工业园。光明同富裕工业园项目2002年开工,政府划拨土地60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近3亿元,建设厂房、宿舍和园区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厂房、宿舍建好后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光明农场下辖7个村,没有在农场就业的村民不能和农场职工一样享受工资待遇,这是贫困的根源问题。同富裕工程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宝安区委区政府在光明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这项工程到2008年实现了首次分配,18岁以上分配对象每年分配1300元,18岁以下分配对象每年分配650元。

▲2008年9月26日,光明街道办事处首次实现同富裕分配。居民们第一次拿到打入款项的存折。

光明街道在实施这一工程时,也面临许多困难。一方面,根据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同富裕资金应三方筹集:即市财政岀一部分、区财政出一部分、所在行政村自筹一部分,但光明没有行政村,同富裕资金缺口大,以致同富裕工业园建设比较缓慢;另一方面,同富裕工业园产生收益后,如何分配也是难题。当时我们做分配方案时,针对同富裕工程在光明实施的这种特殊性,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广泛在社区和集团公司职工中征求意见,但方案涉及受惠人群方面仍然有着许多争议。有些村民认为光明农场的职工既然有工资,就不应该接受政府帮扶,而集团职工则认为应该一视同仁(因为光明的同富裕工程是面对整个光明地区居民群众的)。最终我们在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支持下,通过了一个以普惠为原则的分配方案。整个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乃至光明街道办事处都体现出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精神,让同富裕这项民心工程在光明落到了实处。

原光明农场职工土地诉求问题(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保障,这给光明的发展和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建设深圳北部中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以人民为中心

彻底解决土地诉求问题

我在光明街道工作15个年头,深知稳定和发展是光明的首要任务。在当时,制约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原光明农场职工的土地诉求问题。

1958年光明农场设立,为省属政企合一的国营农场,土地性质为国有。和深圳其他镇村不一样,光明农场没有行政村,没有集体经济,没有在光明农场(集团公司)就业的原村民(包括侨民)及其子女无法享受到光明农场(集团公司)土地开发建设带来的利益,尤其是深圳市实施农村城市化收地政策之后,光明的原村民(侨民)享受不了宝安区、龙岗区关于农村城市化收地的优惠政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光明街道成立之初就想了很多办法:光明农场有7个自然村和18个侨民点,街道想参照宝安、龙岗的做法设立股份公司,但光明农场不具备村的建制。为此,我们采取灵活的政策,在每个侨民点和原居民村中选出三个威信较高、能力较强的人,在政府的指导下,由街道出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一共成立了25家公司。

公司成立后,我们主动找光明农场协商,希望将空余的土地划出来,租给这25家公司开展种养(或转租种养)业,让他们从中获得利润后再对村民(侨民)进行分配。在这些公司发展过程中,我们一边进行制度完善,帮助他们发展,一边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公司进行监管和指导。后来部分公司经营不下去倒闭了,现在剩下18家。

这是光明农场体制改革后,我们为解决民生问题进行的探索,虽然在后续发展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在当时的确也为解决原居民(侨民)的生活困难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2002年,原光明农场建制撤销,但是,光明农场未就业的原村民(侨民)一直对原光明农场在建场时是否完善用地手续存疑,要求政府切实理清关系,维护原村民的土地权益。尤其是深圳市高新产业园区光明南片区收地时,引起了一场争议。

当时我挂点的东周社区作为光明南片区收地的核心区域,在收地过程中,当地的原村民不愿意,他们认为赖以生存的土地被收走了,他们又没有工作没有收入。鉴此,光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原光明农场的土地关系进行全面调研。我们找到当地意见最尖锐的几个村民,带着他们跑遍宝安区档案馆、深圳市档案馆、惠州市档案馆、广州市档案馆、佛山市档案馆等单位,查找了1958年成立光明农场时的文件资料,弄清楚当年成立农场时是否为有偿收地?原村民(侨民)要求土地补偿是否合理?最终找到收地前的农民土地使用证和当时领导的任命通知,而成立光明农场涉及的土地相关文件却缺失。

调研结束后,我们将调研情况报告给宝安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并结合当地居民普遍贫困的实际,要求在土地征收时适当给原村民补偿。但这个方案报到市里后,市有关部门认为光明农场是国有土地,收地时对原村民补偿没有政策依据,于是将我们的申请驳回。

光明的原村民(侨民)并未认可这个结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再次进行调研,并在一个月内草拟一揽子解决光明土地诉求问题的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光明街道党工委指定由我牵头,带着四十几个人的班底成立了5个小组:综合组、维稳组、宣传组、法治组、土地整备组。5个小组在新区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在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下,经过一个月的全面调研,我们形成了《解决原光明农场职工土地诉求问题工作方案》。市领导非常重视,开了多次会议研讨、修正该方案,并到光明现场接待群众,听取群众意见。

2010年2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和市委常委会议上,一致审议通过了《解决原光明农场职工土地诉求问题工作方案》。会议认为,光明农场发展滞后,广大职工群众普遍贫困,但为深圳的后续发展保留了大片完整的土地,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光明的土地诉求问题。会议同意参照宝安、龙岗城市化转地政策进行收地补偿,并返还每人90平方米的工商用地指标。这个方案助光明获得了18亿元的土地补偿和54万平方米社区发展用地。

在草拟方案和审议方案时,无论是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还是市委市政府都是深谋远虑的,为了一揽子彻底解决问题,方案根据光明农场接收安置职工主体的不同,将其分为三个部分来解决:一是光明街道下辖碧眼等8个社区承接的11567名农场场民(未在农场就业的原村民和侨民),通过“依托社区组建股份公司发展集体经济”予以解决;二是光明街道下辖白花社区,因是后来从宝安的观澜街道划过来的,所以该社区约800名原村民,单独另案处理;三是光明集团承接的5783名原农场职工和退休职工,按照启动光明集团土地确权工作,确权政策适当宽松,在国有企业体制内保障集团在册职工长远生计的原则加以解决。

市委市政府通过的这个方案,明确了光明三个群体土地诉求解决的路径,并对8个社区承接的11567名场民,要求必须通过依托社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来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应成立现代股份有限公司,要实现完全市场化,通过这次土地返还政策和土地补偿,发展集体经济打牢社区基础,真正实现固本强基。

▲2012年2月24日,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召开社区股份公司组建工作经验交流暨土地分配方案现场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光明街道再成立一个临时机构:集体经济筹建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让我继续牵头组建社区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完全市场化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一种探索。为此,我们再次开展广泛调研,深入听取各个方面的群众意见。特别是在股权设置、边界人口划分、股权继承、超过股东登记人数以外的股东如何持股等问题,我们在市法制办、市法制研究所、市产权交易所、光明新区综合办(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探索,2014年8月我调离光明街道时,已基本完成8个社区的8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

就此,原光明农场职工土地诉求问题(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以土地诉求为核心的社会稳定问题也迎刃而解,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保障。这给光明的发展和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建设深圳北部中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013年1月27日,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翠湖社区召开社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

这是深圳市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更是光明一如既往发展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

一切服从于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虽然我后来调离光明街道,但多年的基层工作让我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我们肩头的责任。无论是深圳市委市政府,还是宝安区委区政府、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光明街道办,在面对改革中的疑难杂症时,都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力求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政策扶持。尤其是在土地诉求问题(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组建社区股份有限公司问题上,能够立足基层实际,鼓励基层同志直面问题,大胆探索,敢于担当,一切服从于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为老百姓谋福利。这是深圳市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更是光明一如既往发展前进的主要动力之一。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有幸参与并亲历光明农场自1999年以来的重大变革以及20多年的发展建设,也深为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光明各个阶段的改革发展所作出的果断决策感到振奋。

— 深小晚特选 —

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唐文隽 见习记者 魏羽辰

编辑 | 张裕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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