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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提案故事 | 关于深港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建议

来源:提案委工作处发布时间:2022-08-23

深港合作是深圳“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的重要支撑。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香港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界别优势,围绕深港合作重大问题深入调研,提出91件提案,为深入推进深港合作、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实践“一国两制”贡献智慧和力量。近期,市政协将陆续刊登部分“深港合作”专题优秀提案摘要,以飨读者。

题目:关于深港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建议(20210477)

提出人:简慧敏[市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提案概况: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领域规则衔接,制度对接,对进一步畅通经济“血脉”、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义重大。《港区国安法》和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为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深化深港合作提供了最佳保障,深港两地应当积极探索深港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此促进两地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提案就如何促进深港金融规则衔接提出建议:一是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或深港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主责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二是借鉴欧盟成熟做法,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试行“单一通行证”机制;三是简化流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四是构建跨境金融多元化解机制。

提案办理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前海管理局对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提案对于深圳金融业更高层次的建设、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契合我市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方向,具有积极参考借鉴意义。

针对建议一:一是成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二是探索推动跨境监管协同,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合作与信息交流;三是深化跨境金融人才培养;四是支持鼓励跨境金融创新,发挥金融创新奖对深港跨境金融创新合作促进作用。

针对建议二:一是积极推动深港澳金融证书互认,试点探索“单一通行证”机制;二是推动试点“跨境理财通”;三是推动设立港澳保险大湾区服务中心;三是积极引进港澳金融机构。

针对建议三:一是完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相继开通“深港通”“基金通”“ETF通”;二是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不断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和便利度;三是简化结汇和支付管理方式;四是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实现对原有人民币、外币资金池政策的整合升级;五是扩大跨境资产转让品种规模;六是积极探索跨境征信合作。

针对建议四:一是打造国际司法仲裁服务体系;二是探索跨境金融纠纷化解机制;三是丰富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据答复,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在推动深港金融互联互通、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促进深港两地金融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在深圳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领导下,进一步推动跨境监管合作,推进深港金融监管联席会议落地实施。二是探索“单一通行证”机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领域互联互通和对外开放水平。三是加快推动金融领域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四是持续完善金融司法体系,探索构建跨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编辑: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