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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林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

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23-03-10

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幅增加,已成为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个体性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劳动保障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林娜特别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的话题。今年两会,她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的提案》。

林娜告诉记者,她在调研中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方面有些问题比较突出,首先是用工不规范,“我们了解到仅少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平台企业大多以第三方合作企业、劳务派遣等方式开展运营业务,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难以认定劳动关系,导致其劳动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林娜说。

此外,还有劳动安全风险系数大、参保率较低等问题,“新业态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平台企业算法规则监管难,往往会通过限时送达、催单等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忽略了劳动安全隐患的防范。同时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纠纷裁审标准和衔接机制还不完善,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难度较大。”林娜告诉记者。

对此,林娜建议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平台用工制度,明晰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好劳动者基本权益。对于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不清,存在规避用工关系的情况,尤其网约配送行业存在平台派单、算法规则不透明等问题,造成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需尽快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优化平台算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利,确保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水平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支付,要落实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尤其是女性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此外,林娜还建议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搭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纠纷解决平台,加强对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保障,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事件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石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