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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选登丨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深圳市政协办公厅发布时间:2023-07-24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进行了深刻阐释,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深圳市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紧扣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使命任务,牢记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在近年来履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探索总结,形成了系统科学、环节完整、覆盖全面、运作顺畅的“1+10+N”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

“1”即印发了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的意见;“10”即形成了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善引领的思想教育体系、多层次的平台体系、科学化的制度体系、高效率的管理运行体系、可复制的标准体系、立体化的协同体系、可量化的评价体系、有特色的协商文化体系、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等10大工作体系架构;“N”即将10大工作体系,细化为N个具体工作项目整体推进。

“1+10+N”工作体系既相对独立、各有侧重,又彼此关联、相互配套,既立足探索实践、升华提炼,又遵循顶层设计、守正创新,能实现制度化的有效集成,运作上的协同共享。其中,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善引领的思想教育体系是根本,人民政协是国家制度安排,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本质要求,必须持续强化政协的组织力战斗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多层次的平台体系、立体化的协同体系是重点,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必须做好搭台工作,加强与党政工作协同、与各协商渠道有效衔接。科学化的制度体系、高效率的管理运行体系是基础,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可复制的标准体系、可量化的评价体系是关键,能够更好实现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解决“我们评价别人、谁来评价我们”的问题。有特色的协商文化体系、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是保证。厚植协商文化是提高协商实效的重要保障,协商能力、智力支持、技术支撑都是做好协商工作的重要条件。

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以来,深圳政协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大幅提高,党的领导明显增强、凝聚共识工作持续深化、建言资政质量有效提升、“三化”水平不断提高、委员和机关工作活力不断迸发,实现了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加速度。深圳政协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的探索实践,在《人民政协报》头版头条刊发,得到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专门协商机构工作体系化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将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融会贯通为具体工作举措。二是要坚持系统思维,将政协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去谋划,更好彰显人民政协制度的整体效能。三是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央提出的政协工作目标要求以及“加强和改进”的方法路径,聚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找准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解决办法。四是要坚持循序渐进,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一步一个脚印有序推进,以重点突破之功,实现全局提升之效。五是要强化制度建设,把推进工作、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把在实践中证明是好的、对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长期稳定的工作制度并不断与时俱进。


编辑:林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