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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电动车上路或迎AI赋能治理,市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来源: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发布时间:2024-01-31

1月28日上午

深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开幕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联组讨论中

有政协委员提出

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为电动自行车治理赋能

改善电动自行车各种违法违规乱象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两会开幕前已有多位政协委员就该问题提出相应提案,为深圳电动自行车治理建言献策。

记者注意到,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足、非机动车道设置里程有限等问题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多位委员针对性地提出了将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依托立法明确城市道路空间路权划分等建议。

图源:IC PHOTO

委员发言建议

以人工智能进行非接触执法

改善电动自行车乱象

28日下午,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联组讨论现场,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宁提到,目前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00万辆,各类违章行为已经成为超大规模城市的重点突出问题。

据统计,各类出现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近四成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积极有效管理电动自行车乱象,才能让城市运行更加有序。

深圳市政协委员陈宁在联组讨论中发言。

陈宁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十分关注,今年他提交了一份《创新“大模型+电动自行车”应用,打造超大城市道路精细化治理典范》的提案,其中提到,希望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为电动自行车治理赋能。

具体的做法是:在前端建设“城市之眼”,在中台建设违法事件智能分析系统,最后再打造治理闭环流程与机制。“城市之眼”可以智能发现各类车辆违规事件,尤其是骑行不佩戴头盔的事件,在发现事件的环节减少对人工的依赖。据了解,目前电动自行车治理方案,已经在深圳部分区域上线试用,获得良好效果。

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问题颇为常见。

除了在提案中提到的针对“不戴头盔”这一违法行为进行监管规范外,陈宁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AI+”的方式同样可以通过非接触执法,用于改善当前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问题。

首先,可以利用现有的前端摄像头,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进行识别,通过系统智能提醒。比如,在地铁站、消防通道等地,可以设置喇叭,一旦摄像头发现乱停放情况,可以即时播报语音提醒正在停车的骑行人。其次,可以通过建设智能分析系统,智能分析各区域出现的车辆乱停放现象,安排相关人员劝导督促,加强市民有序停放意识。

市政协委员文维有类似的想法,他在提案中提出了探索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智慧管控体系的建议。他认为,可以以上牌登记实名制系统为数据底座,发挥电动自行车号牌RFID信息化功能,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城中村、物业小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可读取RFID芯片信号的电子基站,探索科技创新在违法查处、通行感知、停车管理、充电监管等场景的应用,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委员建议 

修订管理规定、规划停车充电场所

南都记者注意到,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难问题也成为此次两会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多位政协委员就该问题提交提案、建言献策。

宝安区某地铁口停满了电动自行车。

市政协委员彭颖提交了一份《关于城中村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提案》,其中就提到,将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保障民生需求。她建议,在城中村旧改、城市更新过程中就要对电动自行车停车、集中充电区域进行统筹规划,确保停放规范、安全、有序。

彭颖还提出,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存在罚管界限不清,执法联动不足的问题,对城中村公共区域乱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的处罚并未明确。她建议,对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影响城中村交通、市容秩序的管理责任主体,增加城中村乱停车违法行为成本。

市政协委员文维也指出,今年8月1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将满三年有效期,应当借此契机,加快推进《规定》修编。针对新建社区,将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及配建标准纳入规范,推动新建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针对老旧社区,充分挖掘闲置地、边角地及公共绿地等空间,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全市非机动车道设置有待完善

委员建议依托立法明确道路空间路权划分

据南都此前报道,记者通过走访发现深圳市非机动车道设置里程有限,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人擦碰事故屡见不鲜。

文维介绍,从深圳市非机动车道发展历程看,大致经历了规范建设(1980-1995年)、逐步取消(1996-2005年)、开始回归(2006-2015年)、系统治理(2016年至今)四个主要阶段。

近年来,全市各区全力打造“慢行系统”,新增建设非机动车道,但全市非机动车道设施规划建设仍存在短板。截至2023年初,全市非机动车道总里程为3286公里(双向),全市非机动车道设置率提升至28%,但仍远低于北京95%、上海90%的水平。

他建议,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应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统筹完善全区的非机动车交通网建设,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逐步消除安全隐患。

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市政协委员练聪也在自己的提案《关于引导电动自行车适度、有序发展的建议》中就路权问题提出建议。她表示,电动自行车很好适应了深圳城市出行由通勤型逐步向社区化、生活化转变的趋势,但由于历史原因,深圳非机动车道建设存在较多问题,如车道系统化差、连通性不足,80%以上非机动车道为人非共板无隔离形式等。

她建议,应依托深圳特区立法权,明确城市道路空间路权划分,确保电动自行车及相似慢行车辆路权得以落地。《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但尚未明确电动自行车可骑行空间。“目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基本遵守这一规则在划线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但在人流量大的路段电动自行车、行人混行仍不可避免,特别是快递、外卖骑行缺乏具体约束,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练聪指出,如今深圳大量道路正在进行步行及非机动车道改造,但最根本和最紧迫的任务,是从法律法规层面配套,确立自行车(含电动)在道路断面中的独立路权空间,特别是与人行道分割开的独立空间,并制定明确的自行车(含电动)路权空间保障机制。

她还表示,在保障电动自行车等行车空间的基础上,还应建立电动自行车行车规则,形成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社会法则共识。现阶段深圳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争道、违反交通信号、逆行或随意转向引发了大量的伤亡事件,这迫切要求深圳建立一套系统的电动自行车行车规则,使得骑行者和管理者均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