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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深化深圳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39 号
标 题: 关于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深化深圳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提案
提 出 人: 夏俊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金融办
会办单位:
内 容:
近几年,我国相继推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投融资体制改革,以期解决当前经济问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十三五”规划期间两大重要改革,它们具有高度的耦合性与协同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能够提升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效率,而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则会极大抑制后者落实进程,因此深度把握两者内在联系将有利于改革的协同推进,从而提升两大改革的运行效率,加快驱动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份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文件,明确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由此全面展开。
目前,深圳市投融资体系仍有待完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民间投资增速回落加大。深圳民间投资增速已于2015年开始出现回落,并于2016年下滑更加显著,甚至出现陡坡式回落,这必将引发失业率上升、小微企业资金受限、经济增长换挡降速等突出问题,因此正确处理民间投资颓势、投融资闭塞难题已迫在眉睫。
二是PPP项目参与门槛过高且渠道有限。PPP项目储备量较大,但落实难度较高;PPP模式的配套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各部门政策措施的统筹性欠缺;地方优质项目资源已基本被国有企业垄断,民营企业难以参与到优质PPP项目。
三是僵尸企业挤占大量金融资源。当前深圳市经济呈现一种流动性相对宽松的整体错觉,大量资金被部分“僵尸企业”的过剩产能冻结,导致周转率较低、缺乏流动性。
办 法:
为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深化深圳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发展模式,驱动区域经济发展观念转变。一方面,要促进跨界融合,建立区域内外的联动发展机制。利用“互联网+”实现区域内外部间的跨界合作,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各区域单元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要结合互联网金融发展契机,拓宽区域间投融资渠道。促进“互联网+”与各行各业融合发展,引流社会资金进入地方特色产业,以促进地方特色化、中小型企业的成长。
二、推进地方投融资平台转型创新,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一是基于产业投资基金介入地区发展。部分具有实力、规范经营的投融资平台,可基于其以往的产业投融资经验优势,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市场化操作,可以与政府合作或托管各类型产业投资基金。二是创新投融资新模式,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在传统地方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导向作用,主动尝试多样化的市场化融资模式。三是加快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功能转换,探索在各类市政设施、民生事业中利用多元化的公私合作模式增加地方公共品的供应。
三、推进民间投资领域的开放进程,规范投资市场化行为。面对当前民间投资增速大幅回落的问题,国务院于2016年5月4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降低投资进入门槛的开放进程,为社会资本营造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提高民间投资的主动参与度。深圳市政府部门必须加快推进民间投资领域的开放进程,逐步降低民营资本的进入门槛,真正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同时,要科学制订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相配套的分配制度,营造安全良性的民间投资法律环境。
四、加快提升PPP模式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一是适度降低PPP模式的进入门槛,不断创新民间投资的参与形式,如利用资产证券化与股权转让等金融方式,破解PPP模式周期长和民间投资寻求快速回报两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二是建设PPP项目模式的法律体系,完善市场化的定价体系。要明晰合作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创新丰富合理的退出机制,并逐步健全运行高效且具可行性的投资回报机制。三是加快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深度合作,形成系统规范的绿色金融市场。作为“十三五”规划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绿色发展将是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方向,可以预见绿色化与绿色金融必定会成为深圳市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因此深圳市应基于金融创新来驱动绿色产业增长,利用政府与市场的双轮驱动破解资金难题,从而形成系统规范的绿色金融市场。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