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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税收减免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562 号
标 题: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税收减免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 张少华、高瞻、张耀华、余玉陶、林洺锋、朱舜华、李榕、梅春雷、夏俊、朱文豪、李榕、梅春雷、方小恒、叶亚丽、高锦民、李真、车汉澍、龚镭、林振伟、王文涛、林训州、陈锦通、郑耿坚、罗晓音、刘芳、翁伟民、侯克鹏、侯松容、屠方魁、文沛荣、胡翔海
办理类型: 分办
主办单位: 地税局,国税局
会办单位:
内 容:
世界银行经过十几年探索、整理和归纳,建立了一整套衡量各国营商环境的指标体系,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缴纳税款”指标,该指标直接反映了企业所需承担的税负,以及缴付税款过程中的行政负担。可以说,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一套科学合理的税收体系。根据深圳国税和地税部门统计 ,2017年全市纳税人减免税近1650亿元。其中,超100万纳税人享受营改增减税近400亿元;包括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在内的各项减免税合计超1250亿元。
2017年以来,深圳国税和地税部门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尤其是国税部门提出打造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这一愿景,并在随后的工作中,相继提出六大工程建设方案并具体化到实际工作中,包括打造办税服务厅“安静工程”、打造信息化建设“云工程”、打造风险管理“防火墙工程”、打造党建工作“堡垒工程”、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工程”、打造人才培养“育林工程”。 深圳市国税局连续三年搭建“一带一路”税务服务平台,帮助深企“走出去”,服务外企“走进来”,得到了企业家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
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在成本不断增加,人工费用不断增长,转型升级的初始阶段投入不断加大的压力下,虽然有目前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仍不能解决好企业面临的困难,希望更大幅度的税收及政策优惠。许多中小型企业如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服务业的日子并不好过,经营压力很大,有些是在苦撑,勉强维持企业的运转,等待发展时机。
以现在深圳出租车行业为例,目前全行业近两年面对“快车”“专车”等网约车的冲击,营业收入减少20%左右;从2016年开始,全行业转型升级,将原有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燃油车和电动车的收入相比,又减少20%,每台车的营业收入从原来的11700元减少至7000元左右,许多出租车公司经营相当困难,个别企业已经出现亏损。但出租车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仍按每台车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的标准缴纳,这里应当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调整。
又比如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从原来征收营业税3%的方式改为按11%征收增值税,虽然有抵扣,但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情况,相当一部分的材料(沙、石、土及小型材料)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无法抵扣,有些材料如要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则相应提高售价,实际增加了进货成本,所以建筑业的税负仍然很重,利润很低,不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还有很多企业反映,现在许多年纳税额大于50万元的中小企业,不能享受至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又不能享受到中大企业的政策优惠,可以说是两头靠不上,但这些企业的成本较高,光是人工成本就占到总成本的30%甚至更高,人工费用是不能抵扣的,房租也是一项很大的成本,而房租能取得的抵扣额度也很少,所以这些企业很难取得足够的增值税抵扣,企业的经营压力很大。
办 法:
一套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体系是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
重要指标,目前深圳经济总量已经是全国第三,深圳经济特区这片热土诞生、成长和壮大了一大批华为、招商、平安、比亚迪这样的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而大型企业都是从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放水养鱼”,要鼓励企业拥有合法的利润空间,要通过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争取培育出更多的世界500、全国500强企业。
1、建议加大对税收政策的顶层设计。一是由税务主管部门按
行业分类制定具体的政策扶持,因为不同的行业面临的税收环境不尽相同,实际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只有根据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才能切实为中小企业减税减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出租车行业的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减。二是对于两头不靠的中小企业,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可否适当调整其增值税的征收比例。三是如地方税务部门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建议向积极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和反映情况,争取能尽快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如建筑业的增值税征收比例是否可以进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2、合理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确定机制,针对民营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多的特点,可根据每年的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来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确定机制。同时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税收豁免期和税费减免,对新创或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在未盈利的头两年内免除任何形式的税收,从第三年开始减半征收,直至企业开始盈利。
3、加大企业税收返还力度,在目前国家税制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根据深圳企业效益比较好,纳税效益也是比较好的实际情况,建议一方面争取在税收返还上探索新政策给企业减负,另外一方面从财政收入里面根据产业发展方向,按照企业纳税贡献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同时积极放宽门槛,降低民营企业申请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的成本,简化纳税申报和办理纳税程序,提高税收返还落实效率,对于没有能力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企业,进行信息提供、纳税辅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培训等工作。
4、加大个税抵扣力度,降低企业引才成本。建议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在深圳试点差异化个税政策,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各城市平均工资水平分档确定个税起征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探索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对纳税人的各种收入的应纳税所得进行综合征收,扩大减除费用范围和标准,将个人所得收入在税前做分类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扣除,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费用扣除等。规定一定数额的个税免征额,在家庭应纳税所得中加以扣除后再行征税。
5、建议重视土地使用税改革问题,我国的土地归为国有,企业及个人获得的只是为期几十年的使用权,企业和个人在取得使用权的同时,已经一次性将地价款全部支付给了政府,按目前的制度设计,此后每年仍要收取土地使用税,而此项税收当初应为针对房地产企业而设,由于容积率分摊原因,房地产企业出售项目后,由每户小业主年均承担几百至几千元不等。但非房地产企业在已经付清地价款的前题下,加之本身就是自用,再交土地使用税则非常不合理,由于无法分摊则造成每年几十万,几百万至千万的额外重复交纳,属于重复纳税,导致企业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了非房地产企业生存与发展。
6、建议积极应对环保税施行对企业带来的税负变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环保税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征,该税无形中加大了很多企业的成本,既然要奖惩分明,那奖励方面也需要加大力度。建议在征收环保税的同时,可以参考研发投入费用的鼓励办法,把企业在环保方面投入的成本进行加计扣除,并提升相应的资助。可从环保公司和使用公司进行资助,比如企业要进行节能减排的措施,对企业进行补助,其积极性也会高,从环保公司进行补助,其也会愿意拓展事业。同时针对减排和环保处理中,很多跟设备无关的费用占比也非常大的实际,加大税收条件的放宽,这样才能直正实现对环保的支持。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