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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修订深圳市安全斑马线设置标准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1
提案第 20180110 号
标 题: 关于完善修订深圳市安全斑马线设置标准的提案
提 出 人: 朱文豪、李惠林、高金德、汤湘林、蒋雷、朱舜华、胡翔海、胡任重、汪洪、关健、洪育才、叶亚丽、王文涛
办理类型: 承办
主办单位: 公安局
会办单位:
内 容:
事由:随着深圳市轨道交通和公交的不断发展以及私家车出行的拥堵,市民的整体出行方式发生了一些转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公共交通接驳慢行的方式出行。因此我市交通建设、发展更应注重“以人为本”,更多地考虑慢行群体,提升行人与非机动车的出行品质,使行人过街更加安全。
问题:(一)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多发。近年来,虽然各地迅速部署开展整治行动,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但人行斑马线交通事故依然多发,近3年全国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事故1.4万起,造成了3898人死亡。
(二)我国现有的斑马线设置规范已延续多年没有随着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过街量的增加而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在新西兰,为了突出斑马线优先路权的地位,特意区分了“斑马线”与“灯控行人过街通道”的差异。例如,在有信号灯控制的地方,没有横向斑马线,只有两条纵向实线,用以标志行人过街通道的宽度,车辆按信号灯通行;而设有斑马线的地方,不会设置信号灯,行人只要进入斑马线区域,车辆必须停车。二是在我国,交通控制措施规则尚未有类似划分。很多城市将信号灯控制与斑马线这两种措施同时实施,客观上使驾驶人养成更关注信号灯的习惯。譬如,在设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驾驶人会根据信号灯来判断是否能够通行,而不是看斑马线里是否有人,那么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驾驶人自然就容易忽视掉斑马线里的行人。
(三)斑马线设置细节未进行以人为本的考虑。一是行人过街量大的斑马线未安装黄闪警告信号等用以提高对驾驶人的警告级别措施,提前向驾驶人发出警告,提示前方有大量行人过街,注意安全驾驶。二是部分路口转弯半径较大,车辆转弯车速较快,未采取速度控制得相关设计措施。研究表明,当车辆以20km/h的时速撞击行人,行人致死率约2成,以50km/h的时速撞击行人时,行人致死率便高于8成,因此,斑马线前的速度控制是行人是否能安全通过的关键 。三是部分斑马线交通安全视距方面的考虑不足,未能保证来往车辆能够提前看得见行人和行人反过来也能提前看得见往来车辆。
办 法:
建议:建议出台深圳市安全斑马线设置标准,并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在干道上设置过街人行通道需同时设置信号灯,有信号灯的人行过街通道可以用两条竖线来区别无信号灯的斑马线。
(二)行人过街斑马线要考虑步行者的能力。主要考虑行人过街的步速,美国纽约市做交通规划时用的通勤步速是1.5m/s。当行人过街时,根据行人健康状况、身体条件,通常会采用1m/s或者0.8m/s来进行计算。如果道路过宽,则要考虑设置二次甚至三次过街的行人保护设施,把行人过街的位置做路缘石延展,可有效缩短过街距离。
(三)驾驶人与行人都需要安全视距。一是驾驶人行驶至斑马线前,要能够观察在周围行走的行人,并采取必要的避让和停车,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也能从容控制车辆避免与行人发生碰撞。交通工程“人因”技术中有个“6秒公理”,指的就是安全视距,即在任何改变驾驶行为的情况,要至少提前6秒就让司机看到。二是应保证行人在进入人行横道时,有足够的视线和尽可能短的跨越距离,可以观察周边交通情况后尽快通过斑马线。三是应根据不同道路斑马线过街情况,设置警告标志标线和信号灯,及时警示驾驶人和行人互相注意。
(四)在斑马线前进行有效车速控制。一是在一些转弯半径较大的车速较快的路口,应采取路缘石突出变化或扩大行人安全岛的方式缩小转弯半径,控制车辆转弯速度。二是在多车道路段尽量设置信号灯控斑马线,通过信号灯控制确保车辆在斑马线控制车速停车让行。美国目前使用行人按钮激活警告信号灯,这类信号都是预先显示黄闪灯或黄灯,之后红灯,警告并指示驾驶人在可以停车的距离内停车,让行人通过。
编辑:方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