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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277号

标题: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提案

提出人:刘致良

办理类型:承办

主办单位:福田区

会办单位:

内容:

2017年1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成立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发展联合专责小组,负责对发展河套地区开发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协商。双方合作发展河套地区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港方亦支持深方在深圳河北侧区域发展科技创新,共同建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提出在深圳发展包括“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在内的15个节点。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位于深圳河南侧,面积约1平方公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租予香港科技园公司。香港科技园公司将成立一家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专门负责“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上盖建设、营运、维护和管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位于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包括皇岗口岸、福田口岸以及福田保税区,面积约三平方公里。落马洲河套“3+1”区域并称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编制《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总体规划》。

落马洲河套区是深港两地间贯穿深圳东西部的深圳湾—梧桐山生态廊道的核心区,是深港两地重要的生态涵养地和全球候鸟的迁徙走廊,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港方区域现为农地、鱼塘和湿地,自然生态良好。深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是深圳市福田区的商业、住宅、工业及交通枢纽的聚集区,生态本底差。目前皇岗口岸拟规划货车分流疏解方案,福田保税区拟进行升级改造以配合合作区建设。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并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

从根本上来讲,城市建设是破坏生态系统的最主要原因,深港两方共同打造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应充分认识到其对落马洲河套区生态系统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做法和措施融入到“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中。“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条件也有必要成为深圳市乃至全国的建设生态文明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

办法:

1、成立“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绿色生态发展的技术支持。落马洲河套区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绿色生态发展必须深港两方协调推进。同时,城市绿色生态规划、建设与管理涉及到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低冲击开发、绿色产业、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动植物学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建议在深港“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发展联合专责小组”下设由深港两方共同组建的“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联合专责小组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专职开发执行机构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同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河套“3+1”区域的生态发展,包括政府管理、技术体系、规划审批、实施手段等方面进行统筹协调,形成统一的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应遵循生态诊断先行、协同规划引领的原则,科学系统地推进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发展。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绿色生态建设应先行开展生态调查、诊断与分析,理清生态本底现状,确定生态发展基础。生态诊断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河套区生态体系在深港生态系统中的地位,河套区对深港城市通风、城市热岛和城市视野通廊的作用,河套区生态廊道的敏感性以及河套区雨洪历史及海绵现状等。

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应协同生态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一是科学确定绿色生态发展目标和指标,提出规划建设约束性指标,统领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建设;二是研究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的相关专项研究,与总体规划融合,凸显总体规划的生态发展内涵;三是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方区域与港方区域应进行生态发展协调规划,建设“一河两带一轴”生态系统(“一河”是指延深圳河北侧的生态系统;“两带”是指延高速路南侧的生态系统和深圳湾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福田保税区—河套地区的生态系统;“一轴”是指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皇岗口岸货检区、生活区—深圳中心公园A区的生态廊道和城市通风廊道),促进深圳市区、特别合作区与河套地区生态系统的贯通与连接,构建区域内互联互通的生态体系。

3、构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建设全过程监管制度和管控平台,确保绿色生态发展措施落到实处,展现发展成效。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生态建设应遵循“过程”+“结果”的双控原则。建立从土地出让、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维护等各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绿色生态建设内涵、技术的落地实施。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监测管控平台,实时管控建设过程,并对运行阶段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植被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碳排放等进行监测与分析,展示与宣传发展成效,实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发展目标。

4、把福田保税区作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鉴于港方开发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缜密,审批环节冗长,港方1平方公里区域预计在2022后才陆续有项目完成落地,深圳福田3平方公里区域中的皇岗口岸又面临口岸功能疏解调整的重大决策,只有福田保税区具备先行启动的条件。为兼顾发展效率与发展质量,将福田保税区打造成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在福田保税区内设置“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深港绿建专家提供工作平台开展工作。同时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绿色生态建设管控平台,为特别合作区建立绿色生态构建全过程监管制度和进行有效管控。福田保税区在“城市修补、生态修复”中要积极引进香港科学园可持续性绿色发展的技术,充分借鉴深圳深圳湾科技生态园在生态建设中的成功实践。在福田保税区内建设绿色建筑样板和打造生态园区样板,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探索出符合实际兼具创新、前瞻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经验。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