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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种途径坚持民营金融业发展,推动经济"脱虚向实"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2

提案第20180320号

标题:关于多种途径坚持民营金融业发展,推动经济"脱虚向实"的提案

提出人:刘根森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金融办

会办单位:地税局,国税局

内容:

实体经济是国家的根本,金融市场需要切实的服务实体经济。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民间都在呼吁金融资本需要“脱虚向实”,支持实体企业的发展,警惕经济过度“金融化”,防范金融风险。资本的“脱实向虚”,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股市等金融市场的过度繁荣,金融市场交易对实体经济“挤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企业融资成本较高,从事实体经济收益水平过低,只好忽视投资与创新,转向房地产、金融等领域去赚“快钱”。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等这类多是民企性质的“类金融企业”,也承担着为大型金融机构所不能覆盖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任。但此类民营“类金融企业”,并没有获得金融机构的身份,在资金来源上大多只能依靠股东的出资,外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企,特别是在国家实施营改增后,这类企业和金融机构相比,税赋负担进一步加重。经营成本的居高不下也此类企业不得不向中小企业等融资方进行成本转嫁,整体上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不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同时,也不利于社会资本的“脱虚向实”。

办法:

一、加强类金融企业的行业监管,探索实施评级机制。针对目前类金融企业众多,良莠不齐的行业现状,要加强行业的监管,引导劣质企业有序退出,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同时,可在特定的地区先行探索针对各类类金融企业的评级体系,从资本实力、资金投向、风控技术、人员素质、贷后管理、资产质量等层面多维度对类金融企业的整体实力进行评价,引导类金融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对于评级优秀的企业,可考虑在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拓宽优质的类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针对目前类金融企业再融资难、融资贵得问题(如从银行获得再融资较为困难,且利率大多至少要上浮30%),要探索从表内表外两个渠道去解决,简化再融资方式。在表内方面,探索打造银行与类金融企业的业务对接平台,设立准入门槛,引导优质的类金融企业与传统银行进行资金及业务上的合作。在表外方面,探索在资产证券化手段进行创新,进一步放宽审核条件,鼓励优质的类金融企业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再融资。

三、切实降低类金融企业的税赋负担,给予定向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营改增后,对于小贷、保理等类金融企业的综合税赋上升的情况,可探索对于资金投向主要为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类金融企业给予定向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参照村镇银行、农信社的税收执行标准执行。可根据类金融企业的经营特点给予更多的进项税抵扣项目。

四、不断提高类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更好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逐步分阶段的实现所有类金融企业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企业的风险甄别能力。鼓励类金融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场景研发创新性的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产品,提高风险的抵御能力。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