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6月 02日 13:32    深圳新闻网
 

不光是“证明你妈是你妈”,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也让厉伟委员上火了。在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首次分组讨论上,厉伟就第一个开腔。

这是他本人和公司同事的亲身经历。为了开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厉伟和他的同事一遍又一遍地跑。深圳有很多东西看似已经比内地城市简化了很多,但从这一张小小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看,深圳要改进的地方还不少。厉伟委员特意上网把《深圳市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须知》打印出来,并在会上逐条进行了分析——

第一,如果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事由申请办证的,需提供与职业有关的证明文书。

厉伟:我是为了求职需要才去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你却还需要我提供与职业有关的证明文件?有这个必要吗?

第二,因办理公证事项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加盖公章的公证申请文书。

厉伟:为了这个公证的事我要跑四趟。先要去公证处开个申请,然后拿到公安局办证点,三天后去公安局取,再送到公证处,最后还得跑一趟公证处取回申请文书。为什么都是政府管的事情、都是政府管的部门,内部调用一下不就解决了嘛。本来一次可以解决的,老百姓要跑四次。

第三,证件和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厉伟:户口都归公安局管着呢,还要人家开个单位证明?有这个必要?

第四,第一次办“无犯罪记录证明”,还得本人去。

厉伟:你又不是要当场抓逃犯,有必要非得本人去嘛?身份证都是联网的。

“我上网查了一下,不光是这个,还有好多这样的情况”,厉伟委员有备而来——

比如还有这样的要求:办个户口迁移,要无房证明。

厉伟:户口从南山迁到罗湖去,是不是一定要查无房证明?另外,房管部门和公安都是政府管的,为什么不能联网呢?调用就OK了,何必要人家跑两趟?

“只要是一个部门要求另一个部门开证明的事,就不要老百姓办了,你自己内部搞定就完了。”

厉伟委员提出,老百姓应该是拿着身份证就可以证明自己。各部门掌握大量的信息,若非保密应该联通起来、公开起来,提升为市民办事的效率,同时,政府部门的工作量也会大幅下降。“这样的现象非常多,政府要清理。”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蔡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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