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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回忆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22

五、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发行B股股票吸引外资

深圳发行B股吸引外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的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发展,迅速波及全世界,各国大企业都力图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证券化方式吸引国际游资,尤其是通过发行股票吸引外资。其优点在于:一是高效性。不需要像债券那样还本付息,不需要像投资那样搞基础建设。二是永久性。外资一旦通过股市进入本地企业,就成为永久性建设资金,不会像合资那样在到期或意外变故时抽回资金,不会像借款或发债那样到期必须归还。三是主动性。通过股票吸入的投资要受东道国的法律约束及政策监督,不会像直接投资和对外借款那样,要接受外国诸多苛刻条件,甚至附上政治条件。据此,深圳市领导、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单位从筹划股市一开始,就把一些目光和精力放在运用股票吸引外资上。1988年3月,深发展这只龙头股首次发行港币优先股10万股,每股100元,筹资1000万元。但港币优先股有两个缺点:其一收益是封顶的;其二国内的企业和个人也可用港币认购,又变成引进“内资”了。到了1991年,经过紧张细致的筹划,深圳通过发行B股吸引外资的条件已经具备。这是因为:深圳的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市场试点已取得成效,制定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办法,创造了基本的市场环境;特区创办10年,成就举世公认,吸引境外投资的引力已经很大;深圳已上市的公司中,投资B股约占了四分之一,许多外资都翘首以待进入深圳的股市;深圳毗邻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便于借鉴国际金融经验,便于吸收外资;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成就已获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鼎力支持,特别是政策上的支持。

1991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人行深圳分行据此制定了《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这个“办法”和“细则”主要原则是:1.同一发行人发行的A股和B股享有同等的权益,承担同等的义务。2.发行人的资产经重估后净值折股时,属外商投资部分的应折为B股。3.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后,如果发行的B股超过总股本的25%,要求改变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合资企业的政策办理。4.B股的认购对象为海外投资人,初期发行B股的90%由海外投资人承销,10%在深圳市内向境内外籍人士和境内外商发行。5.B股的流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其发行和交易由经批准的海外证券商和国内证券商联合进行操作,并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B股的法定登记机构。6.B股的发行基准价与A股相同,按当时外汇调剂市场的汇率,折算成外汇发行。

依据上述原则,当时我们经过筛选,可以在深圳从事B股承销或作为在境外接受B股买卖委托的代理证券商有: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渣打(亚洲)有限公司、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里昂证券有限公司、获多利有限公司、瑞士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浩威证券亚洲有限公司、霸陵兄弟有限公司、大宇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怡东融资有限公司等27家证券商。它们分别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瑞士、韩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具有广泛的影响。由于我国实行外汇管制,不能把吸引外资变为吸收“内资”。通过B股吸收的外资怎么同国内的外汇分开?为此,我们规定:一是投资人买卖B种股票,必须事先凭身份证、护照或法人登记注册文件在特许证券经营机构或其代理机构处开户。二是设立离岸账户,专门用于清算购买和交易B股的资金。这个办法还是香港渣打银行和美国花旗银行帮我们想出来的。为了解决B股的结算问题,在筹备过程中,我们去找香港中银集团帮助,他们称其集团业务不涉及股票和房地产。后来我们找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和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的行长帮助研究解决,他们经请示其总行,应允帮助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提出建立离岸账户,专门用来结算B股资金。外商和外籍人士购买B股,都必须先把款打入离岸账户,通过离岸账户的资金买卖B股,离岸账户以外的资金一律不得买卖B股。由此,我们指定渣打银行和花旗银行作为我们B股的结算银行。这件事为香港汇丰银行董事长浦伟士知道了,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希望在你方便的任何时间和地点同你见一次面。”考虑到浦伟士的地位和影响,我决定专程到香港去拜访他。到了香港汇丰银行大厦,他亲自到门口接我,刚一在会客室就座,他就首先开口说:“你叫我没有面子了。”我一下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他从何说起。他说:“你们搞B股发行,找清算B股的银行,有渣打和花旗银行,香港汇丰银行是香港的三个清算银行之一,但B股的结算行没有我们,我们怎么有面子。”我问:“先生是否想汇丰银行也参加B股的结算?”他肯定道:“是这样。”我说:“我个人先表示欢迎汇丰参与B股的结算,回去再征求一下渣打和花旗银行的意见,我想他们也一定会欢迎汇丰银行同他们一道进行B股的结算。”结果,渣打、花旗银行都欢迎汇丰银行加入,使B股的结算银行变为三家。

1991年12月18日,深圳B股承销协议在深圳富临大酒店举行。首次由“南玻”、“物业”、“康佳”、“石化”、“中厨”、“华发”、“中华”、“中冠”、“深宝”等9家上市公司发行B股。发行总面额为1.8亿元人民币,全部签了承销协议,共吸收外资达8亿港元,折1亿美元。除了发行B股的公司与境内外B股承销商签署了承销协议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还同渣打、花旗、汇丰银行深圳分行及美联社分别签订了B股清算、登记过户及行情显示协议。这次B股承销签字仪式李贵鲜行长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前来坐镇。当时我去北京邀请他前来时,他对来深圳讲些什么有点为难。但考虑到第一次公开发行B股,有几大洲多个国家的知名证券商参与,有渣打、花旗、汇丰银行做B股的清算银行,托管B股,李行长还是决定亲赴签字仪式。当时我答应他会上由我来发表讲话,他只要在主席台上坐一下,表明了支持态度就可以了。实践证明,李行长远从北京来深一坐,就增加了认购者的信心。结果认购异常积极踊跃,B股发行顺利而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当时,不仅吸引了索罗斯等一批国际投资家前来认购,而且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还通过我国驻世行的执行董事财政部王连生写信给我,并由财政部派人带着他们前来认购。此时由于B股已经认购完毕,为扩大B股的影响,我们决定开一次后门,由生产出口自行车的中华自行车厂再增发500万美元B股,定向售给国际金融公司。

编辑:田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