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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回忆

来源:发布时间:2013-04-22

六、深圳市“8·10”股市风波的深刻教训

(一)“8·10”股市风波产生的背景。1991年8月10日,由于采取抽签表这种不当的发行方式,使之在抽签表发售排队过程中发生违纪舞弊行为,造成一部分排一天一夜队而没有领到抽签表的群众群起示威,围攻市政府,即“8·10”股市风波。世界上的任何股市丑闻风波,不仅是一个敏感的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会使民间积怨沸腾,甚至酿成政治风波,转化成社会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股票市场,就要十分注意在管理机制尚欠完善的情况下,个别党政干部、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受利益诱惑,利用股票营私舞弊,影响股市试点的声誉。本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和主管机关十分重视股市的廉政建设,做出过一系列规定。如《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中规定,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两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两年后在任职内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应经董事会同意,还要报主管机关备案。《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超过股东人数10%以上的股东,或超过10%股份的股东,投诉公司管理阶层有任何欺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主管机关应组织进行调查。《深圳市内部股份证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内部股票发行结束后半个月内应向主管机关书面报告,并在公司内部张榜公布。《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证券从业人员和证券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凡涉及舞弊、欺诈、收受回扣及非法手段谋利者,给予当事人处以罚金、没收有价证券、行政记过,甚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证券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职务所知的信息从事证券买卖,不得对客户作赢利保证或分享损益,不得利用客户名义买卖股票。尽管规定严厉而明确,但不廉洁行为还是或明或暗时有发生,主管机关在处理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阻力。

(二)难产的新股发行方案。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深圳发行新股,面值5亿元,人行深圳分行年初就开始酝酿发行方案。当时参考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特点,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于4月底提出预交款5000元方案,按交款单序号一次性抽签,分批认购。这个以预交款抽签认购新股的方案,已报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书记李灏已批准了这个方案。5月中旬,我们又通过深圳《金融早报》发表文章,透露消息,造造舆论。文中说:“去年那种一次性发申请表,一次性抽签,主管机关包办,投资者几十万人上街排队的方式,虽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但如此运动投资者,烦劳公安、工商、监察几千人监护的行动,今年有必要加以改进。建议今年发行应该由证券包销商负责,在具体发行方式上,可以考虑采取预交款后抽签的方式。此后又通过新闻渠道向有关方面通了气。当时惹来一片反对声,通过报刊、文件、信访、市长专线电话反映上来。反对者中,有普通百姓,还有专家、学者、一般股民,也有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其理由:一是预交款,冻结资金量大,会影响老股市场的暴跌。二是不公平,钱多的户交款多,抽签中签几率大。这是一些手中拥有权力和方便条件便于走后门拿到抽签表人的意见,他们有的没有那么多预交款,或者怕露富,不敢交那么多的款,硬是利用政府部门的正当渠道施加影响。三是当时的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除了主管部门外,还有市投资管理公司、市计划局、市体改办、市工商局等人员组成,往往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提供决策意见。因而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又研究了几种方案。最后深圳证券领导小组决定用1991年的抽签表方案,又走了回头老路。郑良玉市长出差四川等地归来时,受到各方舆论压力,仓促批了这个方案。“8·10”风波后的8月20日,他在接见《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曾考虑采用预交款的办法。由于各方面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采用去年排队抽签办法,而且考虑只用最后一次,明年就按国际惯例进行。”

1992年8月7日方案正式公布,集中发放500万张认购申请抽签表,一人可凭10张身份证领取10张申请抽签表,每张中签表可认购1000股新股票。9日开始售表,7日当天下午买抽签表队伍就开始形成,8日全市300多个网点排队购表的群众实际已达120万人。由于供求矛盾尖锐,一些人雇人排队,花钱买位,私下炒表一张最高炒到1000元以上。从内地大量邮寄身份证到深圳,有的一个袋子竟装有700多个身份证。参与发售抽签表的少数人,有的营私舞弊,有的为政府有关部门人士开后门。在这种情况下,原定9日和10日两天发售,结果提前一天已经售完,尚有半数以上的排队者两手空空。他们开始示威,向市政府进发,情况比较混乱。

(三)市委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了风波。1992年8月10日晚上,我被通知马上从市政府的后门进,参加市里的会议。到市政府一看,前面大门被示威群众挤得水泄不通,院内坐满武警,气氛十分紧张。会议在一进门的值班室召开。李灏书记果断决定:再增发500万张抽签表,把明年发行股票的指标提前用到今年,并立即开宣传车进行广播,以把示威的群众再引导前往各派发点排队,等候次日8时再领抽签表。同时要我离开会场,马上去落实,保证次日按时派发。李灏的这一招果然很灵,群众一听到广播车沿街宣传,马上又重新到各点排队。当晚情况很快传到北京,开始是罗干,接着是李铁映等中央领导给李灏打电话询问情况,后来李鹏总理也给李灏打来电话,李灏把市里决定采取的措施向中央领导作了汇报。李鹏表示,你们是在第一线,了解那里的情况,按照你们的意见办。

我离开市里会议室,边安排通知各金融机构一把手到人民银行开会,边赶往帮助印抽签表的光华印刷厂。把厂里的领导找来以后,我说明来意,研究明天8时前赶印出500万张抽签表的任务如何落实,布置通知工人连夜赶到厂里准备加班。当时的困难:一是原来印抽签表的纸张为了防假是用原准备印特区钞票的专用纸,再印500万张缩得面积再小也不够。二是已印发的500万张抽签表从准备到印完,前后用了一个月时间,现在只剩下8~9个小时的时间是无论如何也印不出来。针对这个情况,通过同厂方领导商量,最后我们决定:第一,把500万张抽签表改印为50万张兑换券,并把面积缩到最小,随后再凭一张兑换券兑换以后再印出来的10张抽签表,为了保险起见,多印30万张兑换券共80万张。第二,把原来抽签表的七项内容缩短为四项,减少工序,以确保次日晨印出。第三,把各行的有关人员连夜组织起来,在人行深圳分行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各派发网点的距离和数量,在印刷厂边印出来边包装,并按照先远后近的原则边印边送。这样的安排,我在电话中请示报告了郑良玉市长,他说,我管过印刷,了解他们印制的困难,同意你们的安排。

回到行里已是下半夜时分,我同各行领导一起起草发兑换券、将来一张兑换券换10张抽签表的公告,同时给特区报社的陈锡添打电话,向他转达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请他组织报社印刷工人马上回厂加班赶印“公告”。我对他和光华印刷厂的领导表示,工人的加班费由你们定,钱由我们人行深圳分行出,由此也解除了他们的为难之处。这样,8月11日发布兑换券的“公告”,就由我们各行的头头连夜共同草拟出来,并于8时前全部张贴完毕,兑换券在9时前也全部到位。这时有关部门在市里的统一安排下,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好排队秩序,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平息了这次风波。

“8·10”风波之后,在金融纪检组组长侯颖安排下,我去北京向总行党组做了汇报。当时我只带去三份复印材料:一份是人行深圳分行在1992年4月份就准备好并已经李灏书记同意过的预交款抽签发行方案;一份是对这次仍采用抽签表办法提出的不同意见;一份是我在“8·10”的前几天,以个人名义给李灏书记写的只有1页纸的一封信。信中提到,这次仍采取抽签表方案是迁就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一些有权势便于走后门的人的意见。总行党组领导审阅了三份材料后,当即指示三份材料复印报送国务院有关领导。这样,国务院决定派以侯颖为组长的五个部委联合调查组到深圳了解情况。在联合调查组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文,通报了深圳“8·10”风波的情况和有关责任人。领导实事求是地还了我们一个公道,更催促着我们加倍地努力工作。

编辑:田小静